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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15/15

李登輝「媚日賣台」遭起訴外患罪名可判死刑 (普增鵬老師提供) (08/14/15)

郁慕明27日按鈴控告李登輝賣台

台灣前領導人李登輝日前在日本接受采訪時稱“尖閣諸島(釣​​魚島列嶼,台灣稱為釣魚台)是日本的,不是台灣的”,一席話使釣魚島爭議再度被挑起。 27日,新黨主席郁慕明遞交刑事告發狀,狀告李登輝涉嫌外患罪。同一天,國民黨黨團擬修法停止對李登輝的禮遇。

據台灣《聯合晚報》報導,27日上午,新黨主席郁慕明在多名律師的陪同下,和民眾一同前往“高檢署”遞交刑事告發狀,告發李登輝涉嫌觸犯“刑法”104條外患罪。當天下午,新黨方面就此事獨家回應了《環球時報》。新黨新聞聯絡人王炳忠詳細描述了當時的情形:“

上午9點鐘,我們到台灣高等法院前集合;10​​點,郁主席帶領19人共同正式按鈴告發,其中包括新黨成員以及一些得知消息的民眾。我們按鈴之後,檢察官就受理了,高檢署表示,將由內勤檢察官開庭受理本案,一切依法辦理。 ”

郁慕明說,李登輝任台灣領導人時曾在1996年10月7日明確表示“釣魚台列嶼為中華民國領土”,顯見他明明清楚台灣的立場,卻在卸任後多次宣稱“釣魚台主權歸屬日本”。日前李登輝訪問日本,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密會一個半小時​​;23日下午,李登輝在“外國記者協會”演講時又宣稱“尖閣諸島是日本的,不是台灣的領土”,“由此可知,當中應有因果關聯性,被告李登輝應已對外著手施行使我國領土釣魚台列嶼歸屬於日本,已符合刑法104條外患罪之要件”。郁慕明還說,值此日本聲稱將釣魚島“國有化”、台“外交部”多次強調“主權”之際,李登輝賣台已進化為行動,涉嫌勾結外人“賣台叛國”,“任何一位中華民國國民,皆有衛國護疆之責,更有權告發真正的賣台者李登輝”。他稱,過去也有人告發過李登輝預備內亂,而此次新黨告發他外患罪,是因為他在日本國會議員前出賣主權,並涉嫌和安倍晉三密商,嚴重性不同以往。

王炳忠告訴《環球時報》,“中華民國刑法”的104條裡講得很清楚,如果和外國或外國派遣的人來謀議將領土轉給他國,就構成“外患罪”,“李登輝符合這個情形,這是可以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。就算未遂,也是可以判處3年以上、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”。

同一天,國民黨“立法院”黨團也表示會盡一切努力,包括相關修法,“卸任元首有公然喪權辱國言論不能享任何礼遇”。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賴士葆說,台灣每年提供李登輝近1000萬元新台幣的禮遇金,國民黨團強烈譴責、抗議他在日本發表的“喪權辱國言論”,主張台灣人民稅金不應該繼續給李登輝,“他要禮遇,請他去日本,接受日本禮遇”。國民黨“立委”吳育升稱,李登輝在日本人面前表達這種立場是“國恥”,這麼嚴重的事,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竟沒有任何譴責,“嚴重懷疑她當選後會不會和李登輝一樣出賣台灣、中華民國?”

王炳忠告訴《環球時報》,按照台灣相關規定,卸任領導人能享受很多優待,包括每個月固定領津貼,派遣隨扈等等,“這些都是要耗費台灣納稅人的錢。這樣的人還有什麼臉面來享受優待呢?”據悉,台“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”規定,“卸任總統犯內亂、外患罪,一審有罪就停止禮遇”。

針對國民黨和新黨的嚴厲譴責,李登輝辦公室27日發出新聞稿稱,這是為求政黨生存的選舉作秀花招,呼籲國新兩黨不要浪費媒體及司法資源。李辦主任王燕軍稱,李登輝多次在島內外公開場合都講過“釣魚台是日本的”,提告人所提的密謀、通謀情事,實在讓人啼笑皆非。

對於李登輝的謬論,《中華日報》的社論稱,從李登輝、陳水扁執政至今,釣魚島“始終屬於宜蘭縣頭城鎮行政管轄範圍”,“李登輝的邏輯是:自己人當家時,寸土不失;他人當家時,寸土不守。天下豈有此理乎?”

中央日報網絡報的評論稱,李登輝在日本演講大肆吹噓日本殖民時期對台灣的“建樹”,將國民黨對台灣的治理詆毀為“台灣人還是存在奴隸般的狀況”,難怪有人批評他認賊作父、數典忘祖。更可怕的是,他和民進黨都採取“聯日制中”策略,這種做法在短期內或許符合安倍跟中國大陸“對著幹”的立場,卻必然使中日關係火上澆油,“可以想見,萬一民進黨重新執政,兩岸關係勢將因此更加惡化,但無論日本或美國,其實都只是把台灣當成與中國大陸交涉的籌碼,一旦情勢變化,台灣隨時可能被美日犧牲” 。

這對台灣以外任何一個國家來說,都是一件十分嚴粛、痛心的大事,但至於台灣卻祇是荼餘飯後自我嘲諷一下的一件小事不會有結果,爭論一翻後就煙消雲散。但卻也看出台灣還有幾個政治人物仍有對國家的忠貞?

蔡英文本是李登輝的同流,那宋楚俞呢?為什麼沒有聲音?馬英九呢?現在還是當朝縂統!國民黨的新主席怎也不見了!只剩明知而故為;忠心不移的郁慕明。

也許都有個牽強的藉口;既已按鈴司法,就等司法的正䉝。但可預見,將來司法的正義是什麼?不會落入政治裁判的準確?

言論自由不起訴!還是罪證不足駁回!

易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