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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10/16

台灣台南維冠大楼被救出的住戶發文 (蔣瑞美提供) (02/09/16)




維冠被救出的住戶發文,看完很感人:

事發至今, 從驚恐發抖的情緒到想著我能夠再做些什麼?

當晚救難隊帶我爬離現場離開的時候, 由於建築已經完全倒塌變形,我必須爬過一個比我身高還高的窗框, 才能穿過逃生空間, 因為擔心造成其他鄰居的風險,我問警消人員:

「請問,我可以踩在哪裡當支點?」



此時,有一位警消人員不顧地上的碎石和玻璃, 直接趴跪在地上說:
「踩我過去!」

他是「和緯的警消~編號579」和緯的警消們接力帶我爬鐵梯離開現場。

甚至因為擔心沒有鞋穿的我,會被玻璃刺傷, 背着我走過淹水的路面直到我見到家人才轉身繼續回災難現場救災。


這次我真的知道:

英雄,是能夠為別人付出,為別人奉獻價值的人,
並不是賺大錢開好車, 住豪宅的標準。

英雄,能夠為了幫助別人,為了做對的事,可以向現實低頭,但不向原則妥協!

再次面臨生死關頭,我想說:

想做的事,立刻去做。想說的話,馬上去說。
想愛的人,不要放手。既然知道:生不帶來,
死不帶去,就去追求。除此以外的東西~
去付出 去奉獻 去愛

深深感謝現場所有的救難人員,並持續為維冠大樓的鄰居們祈福!